113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公告)
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及臺灣手語教學
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國家語言發展法。
(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三)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
(四) 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五)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
二、 實施目的
(一)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落實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實施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教學。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規定,閩東語增列入本土語文課程綱要,並新增臺灣手語,並採逐年落實方式,將閩東語和臺灣手語落實至教學現場。
三、 實施內容
(一) 選課編組
1. 新生:於新生報到時,辦理選習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類別之調查,並針對轉換語別之學生,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發之評估試題進行評估,作為開設本土語文課程之依據。
2. 舊生:各校應於每年4月30日前。
(二) 選修語言:113學年度國小一至六年級及國中七、八年級至少必選習一種本土語文,各校開課依照年紀別選修語言如下:
1. 國小一、二、三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閩東語、臺灣手語。
2. 國小四、五、六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
3. 國中七、八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閩東語、臺灣手語。
4. 國中九年級:自由選修。
(三) 注意事項
1. 學生其確有更換類別之需求時,應已持續學習原選習語文課程一年以上始得辦理。選習原住民語之學生,各校宜輔導其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文為優先考量,做適切選擇。
2. 各校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選修課程,應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
3. 各校應視各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選習學生數,適度降低開班人數之限制,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且以同年段實施為原則,不得有不同年段合班上課情形,依學生選習語文類別編組,實施跑班式協同教學,各班不得有不同族群合班上課情形(不得混族);為配合學生選課需求,班群應儘量於同一時段實施。
四、 師資條件
(一) 現職教師
1. 閩南語文、客家語文與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或參加閩南、客家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證書;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取得族語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2. 閩東語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
3. 臺灣手語: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計畫,通過測驗並取得合格教學證書者。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閩南語文、客家語文與原住民族語文:參加教育部、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委員會辦理之語文能力認證,取得閩南語、客家語中高級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閩東語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2) 非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十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3) 下列人員具有深厚教學經驗及優秀之閩東語言能力,具閩東語文教學人員資格,免再修習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課程、口試、筆試及教學演示。
A. 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閩東語文語言競賽評審委員。
B. 推展閩東語文工作曾獲頒教育部推展本土語文傑出貢獻獎獎牌或榮譽證書。
C. 曾參與教育部或國教署閩東語文部編版教材編輯計畫之委員。
3. 臺灣手語: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4. 新住民語文
(1)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取得合格證書者。
(2) 若無合格人員報名或合格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學校得聘任具備新住民語文專長之新住民或相關人士擔任。
五、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用
(一) 各校聘用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均須上網公告(甄選辦法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教師選聘,以利資訊統整)公開甄選,擇優任用。有關前述人員聘用請依教育部112年11月6日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用辦法」辦理。
(二)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若同時任教多校,由本局核定主聘學校(國中經費若屬核定班級數之內經費,則由各校自行聘用),並請主聘學校協助核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如附件2)。
(三)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核撥期程:非主聘學校應於每月20日辦理鐘點費結算(鐘點費僅結算至每月20日),並於25日前將薪資清冊寄至主聘學校,以利主聘學校於次月5日至10日完成薪資撥付。惟每學期最後一個月,非主聘學校於最後上課日辦理鐘點費結算,並於次月5日前將薪資清冊寄至主聘學校,以利主聘學校於次月10日至15日完成薪資撥付。
(四) 新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核撥:由新住民科另案處理。
(五) 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依據國教署人力資源網2.0填報結果,由主聘學校統一發放。
(六)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主聘學校(新住民語文含自聘學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為聘用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加入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其他派駐之任一學校發生職災事故時,亦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相關給付。惟勞保、健保、勞退相關規定如有規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被保險人)或學校得選擇加保與否或提繳與否之情形,或有規範不得辦理之情形時,依該規定辦理。
六、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排課
(一) 為考量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往返各校舟車勞頓,各校得同一天連續安排授課,以增進其師生互動並有助於教學效益之提升。
(二) 教學時數安排,國民中小學每週至少1節,務必於第1節至第7節正式課程實施(除九年級為自由選習),含於語文領域時間內,各校可視資源狀況,利用彈性時間增加授課時數。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4點,學校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因排課或師資延聘確有困難者,得經授課教師及學生家長同意,連同同意書函報本局核准後,俟本局核准後方能於正式課程以外時間實施(如早自習、午休或課後)。
(三) 新住民語於國中階段為自由選習(非必選語別),國民中學開設新住民語文之選修課程或社團活動,得優先於語文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或於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七、 實施期程
(一)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施期程
1. 於每年4月30日前調查舊生(國民小學1年級至5年級、國中7年級至8年級)選修意願,新生於報到時,務請調查完成。
2. 5月31日前完成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續聘作業,其中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部分,由本局辦理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協助各校聘任適合教師,倘有開課需求,請務必依規定辦理。另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部分由各校公開甄選聘任之。
3. 8月初上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第1學期所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訊,包含教師姓名、身份證字號、授課節數,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4. 8月中由本局核定主聘學校,並請主聘學校核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
5. 次年1月中上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第2學期所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訊,包含教師姓名、身份證字號、授課節數,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6. 依據教育部來文,於每年約9月及2月左右調查每學期本土語文開課需求,請務必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進行填報,倘任一學校未填報,本市資料即無法上傳至教育部,且不再開放填報,影響甚鉅,務請各校依限辦理。
(二) 新住民語文實施期程
1. 於4月30日前調查舊生選修意願,新生於報到時,辦理新生之選課意願調查。
2. 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得由各校自辦公開甄選聘任(自聘)或委託本局辦理新住民語文教支人員聯合甄選(委聘)。
3. 5月15日開始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填報全學年新住民語文開課相關資訊,包含開課語別及班數、上課學生數及所需教材份數;7月底前填寫教職員姓名及經費,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4. 7月底由本局核定任用節數較高或經費申請較高之學校為主聘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由授課學校各自核發。
八、 教學資源
(一) 國小本土語文輔導團:閩南語團設置於重陽國小,負責閩南語文教學輔導;客家語文團設置於崇德國小,負責客家語文教學輔導;原住民族語文團設置於重陽國小,負責原住民族語文教學輔導;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於仁愛國小,提供原住民族教育學習資源;本土語文研習進修中心設置於文林國小,負責辦理研習進修與證書核發。
(二) 國中本土語文輔導小組:由永和國中擔任客語召集學校,負責客家語教學輔導;柑園國中擔任閩語召集學校,負責閩語教學輔導;由清水高中擔任原住民族語召集學校,負責原住民族語教學輔導。
(三) 新住民語文輔導團及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分別設置於秀朗國小及北新國小,負責新住民語文教學輔導,並提供新住民語文教學與學習資源。
(四) 臺灣手語工作小組:負責臺灣手語相關教學與計畫推動。
九、 預估成效
(一) 啟發學習語文的興趣,培養探索、熱愛及主動學習語文的態度與習慣。
(二) 培養學生語文聆聽、說話、閱讀、寫作的能力,使其能靈活運用於思考、表情達意、 解決問題、欣賞和創作之中
(三) 透過多元語文學習生活知能擴充生活經驗,運用所學於生涯發展,進而關懷在地多元文化。
十、 其他相關規定
(一) 各校在教室編配狀況許可下,得設置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專科教室,以利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情境布置,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
(二) 現職教師若通過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取得中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可由其備妥相關文件(教師證、服務證明等),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十一、 本計畫經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說明(國小)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可以延續族群傳統語言,也可以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並對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此外,臺灣是一個多語言、多族群、多文化的社會,隨著全球國際化的趨勢,來自東南亞各國及其他國家的新住民已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因此,在國小階段也納入了新住民語文選習選項。
國小階段從111學年度起,除原本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為部定課程外,也將臺灣手語及本土語文閩東語自小一開始逐年列入課綱部定課程,以上三種語文課程,依學生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除了在學校深耕母語外,更需要家長從家庭提供孩子語言學習環境,與我們共同為傳承母語努力,此外,語言學習是需要長時間累積的,建議孩子可以持之以恆修習同一種語別,讓孩子獲得有效的語言學習經驗。
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我們一起來努力,讓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感謝您!
○○國小○○○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
(新生及112學年度1、2年級舊生適用)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 )閩東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 )臺灣手語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學生選習本土/新住民語文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注意事項 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課程,將視師資狀況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或安排以遠距直播方式進行課程。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B.新住民語文課程的開設內容以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語文為主。C.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列為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閩東語文、臺灣手語部分自111學年度起逐年於一年級至六年級實施(113學年度為一至三年級適用)。
三、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小新生報到時完成調查,以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五、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說明(國小)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可以延續族群傳統語言,也可以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並對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此外,臺灣是一個多語言、多族群、多文化的社會,隨著全球國際化的趨勢,來自東南亞各國及其他國家的新住民已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因此,在國小階段也納入了新住民語文選習選項。
國小階段從111學年度起,除原本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為部定課程外,也將臺灣手語及本土語文閩東語自小一開始逐年列入課綱部定課程,以上三種語文課程,依學生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除了在學校深耕母語外,更需要家長從家庭提供孩子語言學習環境,與我們共同為傳承母語努力,此外,語言學習是需要長時間累積的,建議孩子可以持之以恆修習同一種語別,讓孩子獲得有效的語言學習經驗。
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我們一起來努力,讓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感謝您!
○○國小○○○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
(112學年度3、4、5年級舊生適用)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學生選習本土/新住民語文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注意事項 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課程,將視師資狀況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或安排以遠距直播方式進行課程。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B.新住民語文課程的開設內容以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語文為主。C.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列為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閩東語文、臺灣手語部分自111學年度起逐年於一年級至六年級實施(113學年度為一至三年級適用)。
三、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小新生報到時完成調查,以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五、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選修課程說明(國中)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不但可以增進親子之間的感情、凝聚家族成員的向心力,還能夠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最重要的是可以保存先民代代相傳族群的語言及文化的資產,對與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
國中階段將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於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納入部定課程,學生得從以上兩種語文課程,依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為利延續語言學習,建議讓您的孩子與國小階段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並持續學習至少一年以上,以提供孩子良好語言學習經驗。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家長在家庭亦能營造語言學習環境,並利用數位平臺鼓勵孩子在家持續學習,讓我們一起來努力,使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
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的學習,感謝您!
○○國中○○○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7、8年級)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部定課程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 )閩東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 )臺灣手語
彈性學習課程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 )無選習意願
國小選習語別 ( )閩南語,修習年級: ( )閩東語,修習年級:
( )客語,修習年級: ( )原住民族語,修習年級:
( )新住民語,修習年級:
學生選習本土語文程度
(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
(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D.國民中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列為七、八年級之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
三、國中學生除選修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其中一項語別外,學校應調查學生選修新住民語文之意願,學生有學習意願,俾憑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課,並維護學生選習新住民語之權益。
四、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時,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五、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倘未依國小階段修習語別選習者,應依語文評估工具了解語文級別(https://pt.iformosa.com.tw/),並依級別安排課程;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六、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附件2
新北市○○區○○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約(範例)
1、 新北市○○區○○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甲方)基於教學及校務需要,敦聘 ○○○ (以下簡稱:乙方)為本校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語(每週 節、每節 元)。
2、 本聘約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訂立。
3、 聘任類別及期間:
(一) 兼任職務:另聘。
(二) 期 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甲方應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按實際授課節數並俟本府教育局核定由主聘學校支給乙方工作薪給。
5、 乙方所任之課程及時數,均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非經校長同意,不得在外兼課
6、 乙方不得實施補習及私自為本校學生收費補習,誘使學生參加校外補習,或巧立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及推銷書刊用品等情事。
7、 甲方應於教評會審查通過後,由甲方訂定日期、地點辦理簽約手續,由校長聘任之。(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受聘教師未依通知簽訂聘約者,即喪失受聘資格。逾期原因如為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8、 乙方於聘約有效期間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甲方不得以教師知會另謀他職為不利於該教師之待遇。乙方欲於學期中辦理中止契約離職者,應經甲方教評會審議及校長同意後,辦妥離職手續。
9、 乙方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各項各款、教師法第十三條各款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規定之一者,經查明屬實,均無條件解聘且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0、 乙方應參加各種教育研習,並不斷檢討改進教學方法、評量方式、充實專業知能,追求專業成長,上述教育研習時數得列為學校未來聘任或續聘之重要考量。
11、 寒暑假甲方因教學或學務上需要,應由甲方訂定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乙方依規定到校服務。
12、 本聘約未盡事宜,依照教師法暨其施行細則、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實施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 乙方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發現師生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並陳報學校處理。
14、 乙方如經甲方認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甲方得為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予於解聘。
15、 有關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及防治,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暨本府教育局100年2月18日北教特字第1000144018號函等規定辦理。乙方應特別注意自身行為,以免觸法而致解聘。若乙方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體罰霸凌學生或違反師生專業倫理,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甲方得依情節停聘、解聘乙方。
16、 本聘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立合約人)
甲方:新北市○○區○○國民小學
校長:
地址:
乙方: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1 3 年 ○ 月 ○ 日
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國家語言發展法。
(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三)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
(四) 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五)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
二、 實施目的
(一)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落實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實施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教學。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規定,閩東語增列入本土語文課程綱要,並新增臺灣手語,並採逐年落實方式,將閩東語和臺灣手語落實至教學現場。
三、 實施內容
(一) 選課編組
1. 新生:於新生報到時,辦理選習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類別之調查,並針對轉換語別之學生,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發之評估試題進行評估,作為開設本土語文課程之依據。
2. 舊生:各校應於每年4月30日前。
(二) 選修語言:113學年度國小一至六年級及國中七、八年級至少必選習一種本土語文,各校開課依照年紀別選修語言如下:
1. 國小一、二、三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閩東語、臺灣手語。
2. 國小四、五、六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
3. 國中七、八年級: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閩東語、臺灣手語。
4. 國中九年級:自由選修。
(三) 注意事項
1. 學生其確有更換類別之需求時,應已持續學習原選習語文課程一年以上始得辦理。選習原住民語之學生,各校宜輔導其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文為優先考量,做適切選擇。
2. 各校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選修課程,應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
3. 各校應視各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選習學生數,適度降低開班人數之限制,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且以同年段實施為原則,不得有不同年段合班上課情形,依學生選習語文類別編組,實施跑班式協同教學,各班不得有不同族群合班上課情形(不得混族);為配合學生選課需求,班群應儘量於同一時段實施。
四、 師資條件
(一) 現職教師
1. 閩南語文、客家語文與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或參加閩南、客家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證書;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取得族語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2. 閩東語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具閩東語文專業之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
3. 臺灣手語: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計畫,通過測驗並取得合格教學證書者。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 閩南語文、客家語文與原住民族語文:參加教育部、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委員會辦理之語文能力認證,取得閩南語、客家語中高級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閩東語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2) 非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十年以上與閩東語文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
(3) 下列人員具有深厚教學經驗及優秀之閩東語言能力,具閩東語文教學人員資格,免再修習閩東語文教學人員培訓課程、口試、筆試及教學演示。
A. 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閩東語文語言競賽評審委員。
B. 推展閩東語文工作曾獲頒教育部推展本土語文傑出貢獻獎獎牌或榮譽證書。
C. 曾參與教育部或國教署閩東語文部編版教材編輯計畫之委員。
3. 臺灣手語: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4. 新住民語文
(1)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取得合格證書者。
(2) 若無合格人員報名或合格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學校得聘任具備新住民語文專長之新住民或相關人士擔任。
五、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用
(一) 各校聘用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均須上網公告(甄選辦法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教師選聘,以利資訊統整)公開甄選,擇優任用。有關前述人員聘用請依教育部112年11月6日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用辦法」辦理。
(二)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若同時任教多校,由本局核定主聘學校(國中經費若屬核定班級數之內經費,則由各校自行聘用),並請主聘學校協助核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如附件2)。
(三)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核撥期程:非主聘學校應於每月20日辦理鐘點費結算(鐘點費僅結算至每月20日),並於25日前將薪資清冊寄至主聘學校,以利主聘學校於次月5日至10日完成薪資撥付。惟每學期最後一個月,非主聘學校於最後上課日辦理鐘點費結算,並於次月5日前將薪資清冊寄至主聘學校,以利主聘學校於次月10日至15日完成薪資撥付。
(四) 新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核撥:由新住民科另案處理。
(五) 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依據國教署人力資源網2.0填報結果,由主聘學校統一發放。
(六)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主聘學校(新住民語文含自聘學校)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為聘用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加入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其他派駐之任一學校發生職災事故時,亦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相關給付。惟勞保、健保、勞退相關規定如有規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被保險人)或學校得選擇加保與否或提繳與否之情形,或有規範不得辦理之情形時,依該規定辦理。
六、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排課
(一) 為考量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往返各校舟車勞頓,各校得同一天連續安排授課,以增進其師生互動並有助於教學效益之提升。
(二) 教學時數安排,國民中小學每週至少1節,務必於第1節至第7節正式課程實施(除九年級為自由選習),含於語文領域時間內,各校可視資源狀況,利用彈性時間增加授課時數。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4點,學校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因排課或師資延聘確有困難者,得經授課教師及學生家長同意,連同同意書函報本局核准後,俟本局核准後方能於正式課程以外時間實施(如早自習、午休或課後)。
(三) 新住民語於國中階段為自由選習(非必選語別),國民中學開設新住民語文之選修課程或社團活動,得優先於語文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或於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七、 實施期程
(一)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實施期程
1. 於每年4月30日前調查舊生(國民小學1年級至5年級、國中7年級至8年級)選修意願,新生於報到時,務請調查完成。
2. 5月31日前完成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續聘作業,其中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部分,由本局辦理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協助各校聘任適合教師,倘有開課需求,請務必依規定辦理。另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部分由各校公開甄選聘任之。
3. 8月初上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第1學期所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訊,包含教師姓名、身份證字號、授課節數,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4. 8月中由本局核定主聘學校,並請主聘學校核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
5. 次年1月中上校務行政系統填報第2學期所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訊,包含教師姓名、身份證字號、授課節數,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6. 依據教育部來文,於每年約9月及2月左右調查每學期本土語文開課需求,請務必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進行填報,倘任一學校未填報,本市資料即無法上傳至教育部,且不再開放填報,影響甚鉅,務請各校依限辦理。
(二) 新住民語文實施期程
1. 於4月30日前調查舊生選修意願,新生於報到時,辦理新生之選課意願調查。
2. 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得由各校自辦公開甄選聘任(自聘)或委託本局辦理新住民語文教支人員聯合甄選(委聘)。
3. 5月15日開始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填報全學年新住民語文開課相關資訊,包含開課語別及班數、上課學生數及所需教材份數;7月底前填寫教職員姓名及經費,務請詳細核對,避免影響全市核定及撥付經費期程。
4. 7月底由本局核定任用節數較高或經費申請較高之學校為主聘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書由授課學校各自核發。
八、 教學資源
(一) 國小本土語文輔導團:閩南語團設置於重陽國小,負責閩南語文教學輔導;客家語文團設置於崇德國小,負責客家語文教學輔導;原住民族語文團設置於重陽國小,負責原住民族語文教學輔導;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於仁愛國小,提供原住民族教育學習資源;本土語文研習進修中心設置於文林國小,負責辦理研習進修與證書核發。
(二) 國中本土語文輔導小組:由永和國中擔任客語召集學校,負責客家語教學輔導;柑園國中擔任閩語召集學校,負責閩語教學輔導;由清水高中擔任原住民族語召集學校,負責原住民族語教學輔導。
(三) 新住民語文輔導團及新住民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分別設置於秀朗國小及北新國小,負責新住民語文教學輔導,並提供新住民語文教學與學習資源。
(四) 臺灣手語工作小組:負責臺灣手語相關教學與計畫推動。
九、 預估成效
(一) 啟發學習語文的興趣,培養探索、熱愛及主動學習語文的態度與習慣。
(二) 培養學生語文聆聽、說話、閱讀、寫作的能力,使其能靈活運用於思考、表情達意、 解決問題、欣賞和創作之中
(三) 透過多元語文學習生活知能擴充生活經驗,運用所學於生涯發展,進而關懷在地多元文化。
十、 其他相關規定
(一) 各校在教室編配狀況許可下,得設置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專科教室,以利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情境布置,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
(二) 現職教師若通過閩南語、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取得中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可由其備妥相關文件(教師證、服務證明等),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十一、 本計畫經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說明(國小)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可以延續族群傳統語言,也可以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並對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此外,臺灣是一個多語言、多族群、多文化的社會,隨著全球國際化的趨勢,來自東南亞各國及其他國家的新住民已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因此,在國小階段也納入了新住民語文選習選項。
國小階段從111學年度起,除原本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為部定課程外,也將臺灣手語及本土語文閩東語自小一開始逐年列入課綱部定課程,以上三種語文課程,依學生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除了在學校深耕母語外,更需要家長從家庭提供孩子語言學習環境,與我們共同為傳承母語努力,此外,語言學習是需要長時間累積的,建議孩子可以持之以恆修習同一種語別,讓孩子獲得有效的語言學習經驗。
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我們一起來努力,讓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感謝您!
○○國小○○○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
(新生及112學年度1、2年級舊生適用)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 )閩東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 )臺灣手語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學生選習本土/新住民語文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注意事項 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課程,將視師資狀況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或安排以遠距直播方式進行課程。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B.新住民語文課程的開設內容以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語文為主。C.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列為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閩東語文、臺灣手語部分自111學年度起逐年於一年級至六年級實施(113學年度為一至三年級適用)。
三、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小新生報到時完成調查,以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五、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說明(國小)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可以延續族群傳統語言,也可以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並對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此外,臺灣是一個多語言、多族群、多文化的社會,隨著全球國際化的趨勢,來自東南亞各國及其他國家的新住民已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因此,在國小階段也納入了新住民語文選習選項。
國小階段從111學年度起,除原本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為部定課程外,也將臺灣手語及本土語文閩東語自小一開始逐年列入課綱部定課程,以上三種語文課程,依學生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除了在學校深耕母語外,更需要家長從家庭提供孩子語言學習環境,與我們共同為傳承母語努力,此外,語言學習是需要長時間累積的,建議孩子可以持之以恆修習同一種語別,讓孩子獲得有效的語言學習經驗。
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我們一起來努力,讓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的學習,感謝您!
○○國小○○○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
(112學年度3、4、5年級舊生適用)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學生選習本土/新住民語文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注意事項 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課程,將視師資狀況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或安排以遠距直播方式進行課程。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B.新住民語文課程的開設內容以東南亞地區的新住民語文為主。C.國民小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列為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語文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閩東語文、臺灣手語部分自111學年度起逐年於一年級至六年級實施(113學年度為一至三年級適用)。
三、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小新生報到時完成調查,以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五、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選修課程說明(國中)
親愛的家長您好:
您平時都用什麼語言和孩子互動呢?語言是表情達意、互相溝通的工具,也是文化保存、理解與互動的媒介。我們生活在一個多族群、多語言、多元文化的環境,各種語文均有其特色,透過語文的學習,不但可以增進親子之間的感情、凝聚家族成員的向心力,還能夠體驗多元豐富的文化生活,對不同的文化能有更多的包容和理解,最重要的是可以保存先民代代相傳族群的語言及文化的資產,對與自身的文化有更多的認同與自信,進而培養跨文化多元的國際視野。
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除了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等本土語文外,為保障語言人權與語言的多樣性、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手語的重視,並落實《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對聾人語言與文化的尊重,因此將臺灣手語納入語文選習選項之一。
國中階段將本土語文及臺灣手語於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納入部定課程,學生得從以上兩種語文課程,依學習意願擇一類選習,每週一節課,為利延續語言學習,建議讓您的孩子與國小階段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並持續學習至少一年以上,以提供孩子良好語言學習經驗。
「多一種語言,多一種能力;多一種語言,多一種創意」,語言的學習亦是對大腦的刺激與活化,透過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的學習,對於其他領域的學習都會有實質的助益。目前本土語言流失速度非常快,語言文化等無形資產保存不易,期盼家長在家庭亦能營造語言學習環境,並利用數位平臺鼓勵孩子在家持續學習,讓我們一起來努力,使各種需要傳承的語言,得以在學校教育深耕。
讓我們共同豐富社會整體文化,呈現臺灣多元文化之美。期待您與孩子都能支持並選習本土語文/臺灣手語的學習,感謝您!
○○國中○○○學年度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7、8年級)
學生姓名 家長使用的母語
(多母語家庭可呈現多語別)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簽章
部定課程選習語文類別
(只能勾選一個) ( )閩南語
( )閩東語
客語
( ) 北四縣腔 ( )南四縣腔 ( )海陸腔 ( )大埔腔 ( )饒平腔 ( )詔安腔
原住民族語
( )A初鹿卑南語 ( )A知本卑南語 ( )A南王卑南語 ( )A建和卑南語
( )B郡群布農語 ( )B卓群布農語 ( )B卡群布農語 ( )B丹群布農語
( )B巒群布農語 ( )C南排灣語 ( )C東排灣語 ( )C北排灣語
( )C中排灣語 ( )D東魯凱語 ( )D霧臺魯凱語 ( )E澤敖利泰雅語
( )E汶水泰雅語 ( )E萬大泰雅語 ( )E賽考利克泰雅語
( )E宜蘭澤敖利泰雅語 ( )E四季泰雅語 ( )F德固達雅賽德克語
( )F德鹿谷賽德克語 ( )F都達賽德克語 ( )G秀姑巒阿美語 ( )G南勢阿美語
( )G海岸阿美語 ( )G馬蘭阿美語 ( )G恆春阿美語 ( )H賽夏語
( )I雅美語 ( )J邵語 ( )K噶嗎蘭語 ( )L鄒語
( )M卡那卡那富語 ( )N拉阿魯哇語 ( )O多納魯凱語 ( )O萬山魯凱語
( )O茂林魯凱語 ( )O大武魯凱語 ( )P撒奇萊雅語 ( )Q太魯閣語
( )臺灣手語
彈性學習課程 新住民語
( )越南語 ( )印尼語 ( )泰語 ( )柬埔寨語
( )緬甸語 ( )馬來語 ( )菲律賓語 ( )無選習意願
國小選習語別 ( )閩南語,修習年級: ( )閩東語,修習年級:
( )客語,修習年級: ( )原住民族語,修習年級:
( )新住民語,修習年級:
學生選習本土語文程度
(未選習者免填) ( )能聽 ( )能聽、說
( )能聽、說、讀 ( )完全不會
學生選習臺灣手語類別程度
(未選習者免填) ( )能理解手語表達意義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
( )能理解並用手語表達並進行溝通 ( )完全不會
上課編組 (家長不需填寫) (視選修人數及師資開課)
填表說明:
一、依據110年3月15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關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之開課規定:「A.本土語文包含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其他具有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具地區特性之族群語文(如平埔族群語言),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於本土語文開設課程供學生選修。D.國民中學階段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列為七、八年級之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際需求與意願開課。」
二、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
三、國中學生除選修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其中一項語別外,學校應調查學生選修新住民語文之意願,學生有學習意願,俾憑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課,並維護學生選習新住民語之權益。
四、本表係提供113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時,提供學校開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類別之依據,且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另語言學習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舊生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可向學校提出申請。
五、學校開課時,視各類語文課程選習學生數,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倘未依國小階段修習語別選習者,應依語文評估工具了解語文級別(https://pt.iformosa.com.tw/),並依級別安排課程;學生之學期成績,依其所選修語文成績做計算。
六、本表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章後,請於 月 日前繳回各班級任老師(或導師)。
附件2
新北市○○區○○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約(範例)
1、 新北市○○區○○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甲方)基於教學及校務需要,敦聘 ○○○ (以下簡稱:乙方)為本校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語(每週 節、每節 元)。
2、 本聘約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訂立。
3、 聘任類別及期間:
(一) 兼任職務:另聘。
(二) 期 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甲方應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按實際授課節數並俟本府教育局核定由主聘學校支給乙方工作薪給。
5、 乙方所任之課程及時數,均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非經校長同意,不得在外兼課
6、 乙方不得實施補習及私自為本校學生收費補習,誘使學生參加校外補習,或巧立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及推銷書刊用品等情事。
7、 甲方應於教評會審查通過後,由甲方訂定日期、地點辦理簽約手續,由校長聘任之。(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由校長聘任)。受聘教師未依通知簽訂聘約者,即喪失受聘資格。逾期原因如為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8、 乙方於聘約有效期間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甲方不得以教師知會另謀他職為不利於該教師之待遇。乙方欲於學期中辦理中止契約離職者,應經甲方教評會審議及校長同意後,辦妥離職手續。
9、 乙方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各項各款、教師法第十三條各款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規定之一者,經查明屬實,均無條件解聘且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0、 乙方應參加各種教育研習,並不斷檢討改進教學方法、評量方式、充實專業知能,追求專業成長,上述教育研習時數得列為學校未來聘任或續聘之重要考量。
11、 寒暑假甲方因教學或學務上需要,應由甲方訂定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乙方依規定到校服務。
12、 本聘約未盡事宜,依照教師法暨其施行細則、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實施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 乙方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發現師生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並陳報學校處理。
14、 乙方如經甲方認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甲方得為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予於解聘。
15、 有關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及防治,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暨本府教育局100年2月18日北教特字第1000144018號函等規定辦理。乙方應特別注意自身行為,以免觸法而致解聘。若乙方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體罰霸凌學生或違反師生專業倫理,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甲方得依情節停聘、解聘乙方。
16、 本聘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立合約人)
甲方:新北市○○區○○國民小學
校長:
地址:
乙方:
身分證字號:
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1 3 年 ○ 月 ○ 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