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修正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主旨:內政部書函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該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說明: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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