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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積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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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一案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9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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