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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積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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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年5月1日生效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115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4月17日公護字第115906006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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